陈强尼为打1万/2万的局从LA飞LV,结果只能在旁干瞪眼

2021-01-05 11:42:29

2001年3月末。满人桌。

 

3月末,距离前一次跟联盟帮交手的三星期后,比尔再次回到维加斯,不过他这次是过来出差的,办完事儿后还剩一点时间他就顺道去百乐宫的扑克室玩玩。

 

没人事先知道比尔会来,但他到了后消息传得很快,因为能够到最高额桌游戏的新玩家很少,所以他的到来必定是瞒不住的,扑克室的工作人员会打电话通知在维加斯当地的职牌,而这些职牌又会打电话通知他们的牌友。

 

在外人看来,这种做法听起来有些像串谋或欺诈,但事实恰恰相反。

 

比尔这样的娱乐玩家想要跟顶级牌手过招,而在一个寻常周三的下午,扑克室最高额的游戏也不过是80/160刀,但这个级别是不同满足比尔这种客人的,比尔想玩级别更高的游戏,然后主要是想验收一下他的技术有没有进步,看看自己过去三周学的理论用来对付顶级职牌们效果如何。

 

因此,扑克室的工作人员需要将消息放给职牌,而职牌当然也会把消息递给自己的朋友,这种做法实际也能有效阻止伙牌和欺诈行为。在这群职牌中,若是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发现圈子里来了一个新玩家,这个消息将是互通的,所以瓜分这位新人的钱的机会是公开公平的,这样做的话就没人会偷偷安排一个私人的局,自己独占这位新玩家了。当每个人都有机会跟新玩家交手时,这群顶级职牌串通一气的风险就消除了。若是有两三个职牌想要联手欺骗一条财力雄厚的鱼,那短人桌游戏会更容易作弊,因为参与作弊的人越少,保密工作就越容易做,而分享战利品的人也会越少。如果每个人都知道有新人来的消息,那潜在的作弊者要么需要联手所有人一起作弊,要么需要在瞒着众多全球最顶级职牌的情况下进行作弊。

 

特意为比尔升级的2000/4000刀游戏一下就满员了,而等候名单上的名字也越来越多,即便级别提到3000/6000刀、4000/8000刀也阻止不了职牌们想上桌局的心。周三这天的游戏结束后,众人约战周四下午,届时级别会涨到10,000/20,000刀。

 

比尔这次为什么没像上次那样提出只玩单挑的要求?因为他心理还没做好玩单挑的准备,他这次来扑克室只是周三下午刚好有空,一时兴起就过来了,然后一不小心就又比原计划多呆了一天。比尔其实还在纠结到底要在扑克这个游戏上投入多少精力,他享受单挑前做准备的过程,也享受单挑时的那种刺激感,但他这次并未做多少准备,他不认为自己这次在单挑中的胜算会比三星期前多。此外,二月份玩满员桌时比尔其实是盈利的,但玩单挑时他却是输钱的,所以这次他想再试一下满员桌,他想确认自己坚持玩单挑的举动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职牌们玩1万/2万刀满员桌游戏所受的影响终究是比玩1万/2万单挑高的,尽管有些职牌对比尔透露某些玩家会通过卖股份分担风险,但他觉得相比一个玩家拿着所有玩家集资来的钱跟他打单挑而言,通过卖股份去打满员桌的做法会让职牌面临更高的资金风险。

 

周四下午那场1万/2万的局虽说是有史以来最高额的满员桌游戏,但出人意料的是,等待名单上还是大排长龙,有些玩家大老远从加州飞过来,却发现自己来得太晚了,只好坐到邻桌边玩2000/4000的游戏边等待这边的空位。可上了1万/2万桌的玩家,没人想要离开。

 

不过泰德·福雷斯却及时赶上了,没赶上的人包括陈强尼(Johnny Chan)和巴里·格林斯坦,两人从洛杉矶飞过来,却没福雷斯那么好运,所以只能在邻桌玩2000/4000刀等待机会。陈强尼和福雷斯一样,也经常在洛杉矶和维加斯两个城市飞来飞去找局,拿下两届WSOP主赛冠军的他可以说是过去二十年来最有名的职牌之一。

 

与哈曼、莱德勒他们不同,格林斯坦是一直坚持完成了学业,而哈曼他们则是直接在大学时期退学转做职牌,当哈曼被问及是如何成为一名扑克玩家时,她回答说:“不是我选了扑克,是扑克选了我。”虽然格林斯坦认为自己正处于打牌的黄金时期,但他仍对自己将打牌作为主业的决定感到不安。

 

格林斯坦在伊利诺伊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由于那里有个局的油水太多,以至于他断断续续花了10年才把学位拿下来,他是洛杉矶顶级常规桌玩家之一,同时也是赛门铁克雇佣的首批程序员之一。目前格林斯坦主要靠打牌养家,可他总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做得更多。

 

移居洛杉矶前,格林斯坦住伊利诺伊州,但当他发现洛杉矶有更大钱更好赚的局时,他开始每月飞洛杉矶两次,每次去都是连续打两天,之后发展成每周一次,再然后是每周两到三次...直到有一天他再也受不了这种空中飞人的日子后,终于在1999年的时候格林斯坦举家迁往洛杉矶,告别了那段为了一个局而来回奔波的日子。

 

可这一次,格林斯坦又大老远为了一个局从洛杉矶飞来维加斯,更可笑的是他来了却没能上桌,那可是他出道以来见过最大的局,桌上的码量加起来已经超过400多万刀,而因为来晚了,他和陈强尼只能坐在一旁看着别人吃肉...

 

玩了一段时间后,比尔有些失望,因为事情跟他预料的不太一样,将满人桌的级别提到1万/2万对于职牌们的影响似乎比他期望的要低很多。

 

对于一个职牌来说,如果他或她在技术上有优势,级别再高他们也是没在怕的,因为这些职牌只要找个人跟他们一起承担资金压力就行,只要把股份卖出去,找人帮着承担这种盈亏,压力就被稀释了。这个人通常是另一名牌手,只有同行才能判断出卖股份的玩家是否真的有优势,是否值得投资。

 

最优秀的牌手往往懂得如何在赚钱和满足自己的欲望之间权衡。一名职牌,他们寻求的往往是最有利的机会,然后通过尽可能多地把控各种因素来促成一种好的结果。至于赌徒,他们寻求的是刺激,是“命”悬一线的兴奋,是结果悬而未决的紧张感。职业牌手和赌徒之间的区别是,一个是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赚钱,一个是在视风险为无物的状态下进行滥赌。

 

多数顶级牌手都有一个共性:好胜心强、敢于冒险、在牌桌上交过很多学费。所谓的顶级牌手,其实都是从赌徒进化来的,这些顶级赌徒跟其他数百万只会输钱的赌徒一样,通常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打牌,然后年纪很小时就表现出了一些天赋,但即便“天赋异凛”,这些人也跟其他人一样,一开始的时候也是输过的。

 

不过慢慢地,这些顶级牌手开始跟其他赌徒区别开来,花在游戏里的时间越来越多,输的钱越来越少,渐渐地技术上就拥有了一种很明显的优势,并开始能够盈利,从那一刻开始,这些顶级牌手就更像是一个活体“娱乐场”,本身已经具备一定优势,只要游戏的时间足够长,就能平衡掉运气对结果产生的作用。

 

做一个“娱乐场”肯定是赚钱的,但还有乐趣吗?那份刺激感还在吗?

 

这几乎是所有顶级玩家会面临的矛盾,他们打牌一开始是因为游戏所带来的乐趣和刺激,后来之所以会坚持下来,原因是扑克不像其他博彩活动那样不可控,他们在打牌时利用技术就能够挣到钱,但挣钱是需要避开风险的,可没了风险,乐趣和刺激就少了。当打牌没了那种刺激感,这些职牌又该怎么适应呢?

 

不过有些职牌却不会甘于贪图安逸而落得停滞不前。哈曼最初来维加斯打拼那几年,她一直在逼自己往上走,当能够在50/100刀的局盈利后,她绝不会安于现状,而是会尝试升级到100/200刀,若是把资金都输光了,她会再回到50/100的游戏中慢慢把资金打回来,然后攒够充足的资金后又继续去尝试,如此反复直到琢磨出能够在更高级别游戏盈利的技巧为止,她说:“有时候你必须冒险,如果不冒这个险,你永远没法到达彼岸。”

 

哈曼评价霍华德·莱德勒时说他也是这种人,她说:“霍华德·莱德勒是用生命在打牌,当他有‘饥饿感’的时候,他的表现会更好。”

因此,当比尔提出将级别加到1万/2万刀的时候,哈曼和莱德勒选择冒这个险,但为了稳妥起见,他们还是卖掉了一部分股份,不过用别人的钱上桌,这多少还是让两人有些不安的。

 

周四下午的局泰德·福雷斯也参加了,不过他用的是自己的钱,这些钱有不少都是三个星期前他从比尔那里赢来的。

 

不过玩家们卖股份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职牌们这么做也是为了向比尔证明游戏是公平公正的,那就是同桌的玩家之间不能相互交换或买卖股份,因此哈曼和莱德勒的股份卖给的都是没在1万/2万刀游戏中的玩家,不过他们都在想出钱让别人上桌打的话效果会不会好点?就像道尔·布朗森一样,他完全没上桌,都是买了别人的股份。

 

牌桌上有一个理论:如果游戏中有8个人,其中7个人都是职牌且水平相当,剩下一人的技术比其他7人差(就像比尔跟一桌职牌交手的情况一样),若是这个局打100万次,比尔会是那个输钱的人,但那7个职牌呢,他们并不会平分比尔输的钱,最后只是收支平衡而已。可这些玩家不可能坐一起打100万遍,就像比尔这次玩的1万/2万刀的满员桌,他们玩的次数有且仅有一次。如果你不上桌的话,而是同时买桌上几位职牌的股份,这样既能规避自己上桌后因拿不到好牌而无法从比尔这位银行家身上赚钱的风险,又能借助所投资职牌的技术优势而获利,堪称一举两得。

 

因此邻桌的玩家基本都买了在一号桌游戏的职牌的股份,但格林斯坦和陈强尼并不满足于此,对老朋友泰德·福雷斯的水平很了解的格林斯坦还跟老陈打了个赌。

 

格林斯坦心想,福雷斯这一年赢了很多钱,他是桌上唯一一个能自己拿出全款玩1万/2万级别游戏的职牌,因此,当其他人都玩得很紧,尽量只有在拿着强牌时才出手时(职牌们的牌风终究受了高盲注的影响),只有福雷斯是打得野的。不过福雷斯的做法其实是一种很棒的营销手段,他这是通过打得浪来给比尔这位新人留下好印象,让他可以玩得开心,但这个做法似乎对福雷斯自己没什么好处,自上桌后他一直输牌,不是碰到比尔拿了好牌,就是撞上其他职牌的强牌。

 

听到格林斯坦评价福雷斯打德扑的水平后,老陈似乎有不同见解,他认为福雷斯的水平挺高,虽说格林斯坦也认同老友福雷斯的牌技,但如果说到打德扑的水平,只能说德扑真不是这位老友最在行的。此外,福雷斯的节奏很快,入局频率很高,这种做法在短人桌能够奏效,可在满员桌就不一定了,即便桌上有比尔这样的玩家,福雷斯的打法也是吃亏的,赢面不高,捞不着好处。于是意见相左的两人打了个赌,以福雷斯盈亏的10%为由头,从打赌那一刻起,如果福雷斯赢钱了,那格林斯坦就要把相当于福雷斯盈利10%的钱赔给老陈,要是福雷斯输了,那老陈就把相当于福雷斯亏损10%的钱付给格林斯坦。因为了解福雷斯是个好胜心很强的人,所以格林斯坦对这个赌定了一个条件:倘若福雷斯在游戏期间知道了这个赌约的存在,那这个打赌就作废了。

 

原本带了50万刀上桌的福雷斯很快就输掉了44.5万,不过这次不像月初那时和比尔以及奇普·里斯打的三人桌,福雷斯知道自己这次可以慢慢来,等一个好机会,然后用所剩的5.5万翻身。再者,这次跟3月9日那次也不同,他现在存在账房保险箱里的钱也比那时多,要是输了这50万,他还有资本重买上桌,但有一点他得弄清楚,就是他如果使用的是像往常一样松凶的牌风在这里是否会奏效?这次游戏中,每次跟比尔打,对方拿的都是强牌,其他职牌似乎也在观望,只有拿到好牌时才出手。

 

有次上洗手间时,福雷斯发现老陈就站在自己旁边,老陈对他说:“这次游戏你最好能赢钱,因为巴里跟我打赌说你赢不了。”

 

听了老陈的话福雷斯有些郁闷,格林斯坦居然会赌他输,但他知道格林斯坦并不是在故意针对自己。两人是挺好的朋友,那种会借钱给彼此的朋友,他们甚至还跟对方的女友打过高额单挑。跟女友打单挑的事是这样的,2000年的时候,福雷斯先是在跟格林斯坦玩中国13张时从对方手里赢了上百万刀,后来格林斯坦的女朋友跟福雷斯约战玩13张,她从他手里赢回了50多万,之后福雷斯女友又约战格林斯坦玩1000/2000刀的7张牌梭哈,福雷斯女友虽然只是游戏前临时抱佛脚跟福雷斯学了几分钟,但最后也赢了15000刀。

 

为了证明格林斯坦看错自己,福雷斯玩得更认真了,他收紧打法,这一招得以奏效,输掉的40多万被赢回来后又多赢了几十万,格林斯坦在这时叫停赌约,履行诺言把65000刀付给老陈。格林斯坦非常想不通,不理解福雷斯怎么突然改变画风,似乎读懂了他的心思,然后开始改变自己的打法,让老陈在打赌中赢了他。

 

后来格林斯坦才知道并不是福雷斯突然开窍,而是老陈在撒尿时故意放了消息才使得福雷斯“咸鱼翻身”的,他去找老陈说理,认为老陈这么做是违约的,但老陈坚持说自己这么做没关系,理由是在级别这么高的游戏中,福雷斯当然得整个游戏期间都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格林斯坦虽然清楚自己在这次赌约中是占理的一方,但他最后没再跟老陈进行过多的理论,而是把钱给了老陈。当时跟他俩同桌的其他牌手虽然都站在格林斯坦这边,不过他们却不同情他,其中一个牌手说:“谁让你跟陈强尼打赌,你跟他打赌肯定会碰上这种事的。”

 

满人桌的游戏打了7个小时后结束,就跟二十多天前一样,泰德·福雷斯带上桌的“国旗码”从一开始的100颗增加到300颗,他这次赢的比第一次跟比尔交手时还多,整整赢了1,055,000万刀。

 

福雷斯第一次跟比尔交手赢了1,035,000刀,后来代表联盟帮出战他又赢了200万刀,加上从中分到的利润以及这两次单打独斗所获的100多万,和几笔在其他局中赢来的钱,仅仅是3月份,福雷斯在牌桌上的盈利就已经打到440万刀,而2001年前三个月的总盈利则是670多万刀。

 

周四下午的满员桌游戏中,霍华德·莱德勒和约翰·亨尼根也是赢家,最大的输家是买别人股份的道尔·布朗森,单是在奇普·里斯那里,布朗森就亏了40万刀,因为里斯那天共输了80万,布朗森买了他一半股份。

 

至于安迪·比尔,因为他这个1万/2万刀的局才得以开成的男人,他最后是不赚不赔,那天他入局的次数不多,整个下午的游戏他都觉得很无聊,感觉是在浪费时间。这次的满员桌,比尔完全遵循策略书中所提议的打法,只等好牌才出手,因此他也赢了几个比较大的底池。当比尔跟联盟帮的成员交手,或是跟对他狂野牌风有所耳闻的玩家交手时,看到比尔总是用好牌在下注,这点非常出乎职牌们的意料。

 

不过这次满员桌的经历倒是印证了比尔最初的理论:只面对一个对手时,他的赢面会更高,表现会更好,当然,也更有趣。此外,比尔还注意到一件事,这些职牌们的打法并不像他所期望的那样全面,他们在打一手牌时很善于思考和反向思考,善于变换打法,善于读牌,但计算方面却不太行,很多基于底池赔率的决策点,职牌们的选择都是错的。比尔想,如果从数学的角度,自己每次都能做出正确的决定,那是不是就能大大减少甚至消除职牌身上的优势了?然后如果他能将级别提到足够高,或许职牌们就会失了方寸,这样他就有机会打败他们了?

 

未完待续......